2013年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考级简章_提琴考级

时间:2019-12-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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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美育,开发智力,规范业余大提琴教学。  二、分级:本定级考试制度共分十级,十级以上增设演奏级。  三、考级曲目:由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专业委员会编撰的《新编大提琴考级教材》(2010年出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星期六)-7月7日(星期日)9∶00 - 16∶30  2、报名地点:上海海曲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建华提琴(汾阳路64弄6号)(请从上海音乐学院南侧复兴中路1340弄尚音小区对面进门)。  3、报考者年龄不限,每年度限报一个级别,不得同时报考二个级别,违者取消成绩。报名前请仔细考虑适合自己演奏程度的级别,并在大提琴教师的指导下选择。  4、为了提高考级质量,八级以上(含八级)不得跳级报考,即报考八级至十级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本人前一级别的合格证书,报考演奏级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十级合格证书。  5、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清楚、完整、真实地填写报名单上的各项内容,同时须携带最近一寸免冠照两张、学籍卡复印件(便于考级证书上姓名正确)、考级报名费,交工作人员,准考证盖章,报名成功,一旦办好报名手续将不再办理换级或退费手续。外地考生可通过信函报名,考试前办理付费。  五、收费标准:(该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  六、考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 7月21日(星期日)  七、考试地点:东平路9号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场地有限,校内不提供机动车的停放,请见谅)。  八、考级注意事项:考生须按指定时间提前半小时赴考场报到参加考试,违者作弃考处理。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各项规则。主考老师有权选择与终止其演奏,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欲获优秀成绩的考生必须背谱(8级至演奏级除外)。  九、关于证书:凡考级通过者将在10月中、下旬由本人到报名地点:上海海曲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建华提琴(汾阳路64弄6号)(请从上海音乐学院南侧复兴中路1340弄尚音小区对面进门)领取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成绩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诫勉通过、不合格五个类别,获诫勉通过和不合格者将收到专家的考评意见,以便帮助考生进一步学习和提高。  十、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考试改期,将另行通知。  十一、咨询电话:杨政 13701764747 报名联系人:张艺军 18916023797  附:2010年优秀大提琴原创作品选已出版,各位如需要可到建华琴行索取。  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专业委员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13年4月

本文标签: 民族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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