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

时间:2020-02-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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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南,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

  1.河南省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流程图

  

  一、防控工作体系

  1.成立党组织书记或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园区办学的,各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2.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园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园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4.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5.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

  1.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师生和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等。

  2.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师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个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3.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4.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一天,幼儿园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进行园区环境消毒,做好开学准备。

  5.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9.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二)入学当日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7.幼儿园应尽量避免组织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

  (三)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幼儿园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园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2.保持公共场所适时通风,引导师生做到勤洗手、不扎堆、不聚会、不传谣,不与动物(主要是宠物)接触,远离病菌。

  3.在园区、教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4.坚持每日监控全体师生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其家长,要求戴好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5.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完全解除前,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场所。

  6.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7.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8.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9.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10.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

  11.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物资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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