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爱心捐赠公示十一

时间:2020-02-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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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安市红十字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十一

  (截止02月13日12点 )

  截止到02月13日12点,高安市红十字会银行账户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款共计8206782.49元,新增捐款130819.38元。腾讯公益平台爱心捐款215笔,共计18562.19元。

  高安市红十字会银行账户捐款明细

  截止02月13日 12点,新增捐款130819.38元

  因通过银行二维码捐款需隔日延时结算,故部分捐款明细需待到账后查询明细再行公布。望见谅。如有遗漏,请及时与我会工作人员联系。

  银行二维码扫码捐款明细

  高安工业园工商联分会捐款明细

  高安市红十字会物资捐赠明细

  截止2020年02月13日 12点

  高安市红十字会接受捐款款物拨付明细

  截止02月13日 12点

  我们再次郑重地承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所接收到的所有捐赠款物,除捐赠者有意向的以外,将全部由高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全部用于一线防护用品采购等疫情防控工作,善款和物资使用情况将不断更新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捐赠票据开具说明

  1、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我会接收的所有捐款捐物定向用于高安市疫情防控工作和相关人道救助,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

  2、凡捐赠款项达10万元以上的由市红十字会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如有特殊捐赠意向的,请捐赠方联系签订《定向捐赠协议书》,并参照协议书执行)。

  3、高安市红十字会所接受的所有款项都会开据合法的公益性事业捐赠票据,捐赠方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4、因捐款人数太多,本着高效、便利的工作原则,凡是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都单独开具合法的公益性事业捐赠票据 ,个人如有需要捐赠票据的单独开具捐赠发票,不需要捐赠票据的我们将分类统一开具票据,请个人在捐赠款项时注明是否要开具捐赠发票。

  5、捐赠票据获得方式:请按照以下信息填写捐款人信息,并发送至邮箱:gahszh@qq.com,捐赠票据开好后,将发送至捐款人预留邮箱。

  企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注:

  1、如捐赠人与申请开票名称不一致,请捐赠人出具个人声明后再开具捐赠票据;

  2、由单位、协会、商会等组织团体集中统一代捐到红十字会的,红十字会根据代捐的总金额开具捐赠票据,如需个人单独开具的,需在捐款前提前联系说明。

  6.高安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 肖娜 181 7957 2858

  高安市红十字会

  物资告急: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防护镜、84消毒液、酒精、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手套等。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原标题:《市红十字会爱心捐赠公示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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