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商标纠纷案一审落幕,红牛中国37亿索赔被驳回

时间:2019-11-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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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晚,泰国天丝方面公布了最新诉讼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经过非公开审理后,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中国”)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未支持红牛中国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的主张,同时驳回了对天丝37。5亿元的索赔。

  在这场漫长的诉讼拉锯战中,眼下的判决的确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节点,但显然,纷争的终结尚需时日。

  

  据了解,此次北京市高院公布的判决,是红牛中国在2018年发起的诉讼,2018年8月30日立案后,在2019年8月8日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诉讼中,红牛中国提出红牛系列商标同属于红牛中国的资产,而且红牛中国在品牌形成和维护中起到决定性的贡献,因此应享有合作权益,并以此提出要求泰国天丝支付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

  但对于红牛中国的上述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法院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决。

  判决书显示,从合资公司合同的设立目的和过去二十余年双方并未存在相关争议等方面解释,红牛中国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而对于红牛中国要求天丝医药支付广告宣传费的请求,法院认为,红牛中国存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且已就相关广告宣传费用计入公司运营成本等情况,因此这一请求也被拒绝。

  

  至此,红牛中国本次起诉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在一审判决后,天丝医药和红牛中国也纷纷进一步表态。

  天丝医药方面表示,双方之间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但红牛中国至今仍然在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产品。天丝医药已经分别针对上述侵权主体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在其看来,红牛中国提出的有关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归属的诉讼,实际上是在拖延、阻碍和破坏天丝医药在先提起的诉讼的正常审理。

  而红牛中国则明确表达了对这一判决结果的不满。红牛中国方面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该案子是非公开审理的,目前其可以透露的初步信息是,红牛中国的诉讼请求是红牛系列商标权益包括20多年来的商誉增值,而该案的一审结果是商标本身权属的判决,因此“判非所请”。此外,红牛中国亦将对这一判决结果进行上诉。

  编辑:一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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