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衰落,广场舞兴起

时间:2019-12-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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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在想,前些年那种热血和烈酒调配的摇滚乐,为什么失落了?

  戴着两只七零后

  的音乐耳朵,本人的情感和文学教育,都在二十世纪末九十年代初的摇滚音乐中完成。

  一九八五年之前,除了《刘三姐》,很少有什么声音以音乐的形式让耳朵觉得舒服。“两个黄鹂鸣翠柳”的天籁之音,远远胜过《希望的田野上》那种浮华喧嚷。

  其实我不讨厌施光南,也不会反社会,但耳朵讨厌那种抹平一切鸿沟的喧嚣,讨厌众人同一首歌的集体无聊,以及潜意识里对某类整齐划一步调一致的美学不合作,所以对别人甘之如饴的风雅颂,就是喜欢不起来。

  这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还好,当身体的荷尔蒙潜滋暗长的燥热的年纪,传来了《血染的风采》《十五的月亮》《望星空》等几首于宏大叙事中揉进“我与你”感觉的流行曲,站岗的站岗,带娃的带娃,谁都没闲着,军哥军嫂们都满满的正能量。

  这几首不今不古不洋不土歌曲对本人的最大价值,就是它将青春期斜瞟女生的朦胧意识有效地整合到语文背诵和数学演算中去,以某种上进的接受方式保证了男儿需向窗前读的年纪没有“少年失格”。

  有时候觉得作为一个七零后,还真是很幸运的。

  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1988

  年的那个春天,一辆公共汽车在大巴山深处的固军乡车站因上下乘客的不顺而多停留了十分钟。那十分钟,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听到了临街商店录音机传出来的音乐,《一无所有》之后,又来一首《信天游》:“我抬头,向山沟,追逐流失的岁月

  ……

  ”

  这音乐真他妈入耳入心啊,谁搞的?

  广东来的西北风把人吹得东倒西歪,妹妹你还得大胆往前走。

  

  范琳琳演唱的《信天游》

  那双长期被粗茶淡饭对的耳朵,刹那间不期而遇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那种爽性,那种苦尽甘来,是某些五零后所不理解的,也是几乎一出生就暴露在在现代音乐节奏环境中八零九零们所很难体会到的。饥饿是最好的胃口,耳朵也一样。

  人在年轻的时候是需要诗歌的。这一点很多人都感受到了,享受到了。但是将诗歌和音乐打包发货,那只能是对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一批年轻人的独家放送了。很大程度上,本人的世界观不是在课堂上而是由街头路边那些收录机传达的耳边风音乐完成。

  齐秦的苦恋,王杰的伤感,周华健的明朗温馨,这些人帮我完成了情感教育。

  

  (齐秦和王祖贤,图片来自网络)

  而诗歌欣赏和社会洞察,则基本是由为数不多的几盘摇滚磁带完成:《唐朝》《黑豹》《中国火1》,以及《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崔健《一无所有》太经典,本人在不同场合已经厚颜无耻地舔肥表达过多次了,这里不再不说了(《再听崔健 》)。

  有一首名为《摇滚先锋》拼盘磁带里的歌曲《那一夜,那一刻》——注意不是某一谢姓歌手那俗不可耐的《那一夜》——估计很多人从来没听过,值得介绍给你听听(可按下面音乐按钮)。

  当时胜人乐队的主要成员是:主唱全胜,吉他李峰,贝斯玛瑙,键盘图图,鼓手

  赵牧阳

  。关于赵牧阳,后面还要提到他。

  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失落的诗人回到故乡,没有见到心中的她。

  歌词中透露出无尽的失落和追悔。电钢琴伴奏,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歌曲这样唱道:

  那一夜,我回到故乡,去看你,

  他们说,你好久没有回家

  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

  是不是,还莫名地哭泣

  那一夜,天上下着大雪

  那阵风,吹过冷冷清清

  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

  是不是还莫名地哭泣

  那一夜,我喝得特别醉,

  那一刻,我觉得特别冷

  不知道,是否全是我的错,

  这些年,我活得特别累

  ……

  歌曲凄凉伤感,但觉得美,它甚至让人怀疑那些花好月圆的日子太过廉价太无意义。

  流浪无助的受伤才是美好的,才是富有诗意的。

  它让我们在里尔克的诗句里找到真正的知音:

  “谁这时孤独,就让他永远孤独。

  ”

  但这份孤独,并不需要我们为赋新诗强索愁那般的心理自残。

  年纪轻轻,前途无望,有苦闷但不敢彷徨,一个个蚂蚁一般地点头问候却谁也不知道路究竟在何方,怎么不感到孤独呢?

  纵然孤独的感觉很美,谁又愿意孤独并永远孤独!

  如同马尔克斯告诉我们的那样,人们表现出近乎绝望的孤独姿态,其实不过是缺乏爱的能力罢了。

  人们因为不能掌握自身命运而产生绝望、冷漠和疏远,这种孤独远没有随着布恩迪亚家族的消失而消失。

  如果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感叹孤独,写下的诉求是爱的呼唤,是表达人们为战胜孤独而做出的不懈努力,那么今天人们在衣食丰足的条件玩弄着自媒体语言狂欢,彼此就在眼前却被一巴掌手机相隔万水千山,这就几近荒诞。

  ——生活意义的丧失或许才是最可怕的。

  大陆黄金时代的摇滚乐,是朦胧诗、社会转型、现代音乐和个人理想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少了一味药,就熬不出那块膏。不是那个病,误用也将身体不适。一批六零后和七零后们,或作为音乐的生产者,或作为音乐接受者,互相勾兑,彼此满足,相濡以沫。在审美熏陶和商品接受上彼此无师自通地符号互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国家全日制学校所有意无意忽视的先锋艺术教育。

  很多人听不惯大陆八九十年代的摇滚乐,其实与无数人没有受过现代诗歌训练有关。

  总体来说,大陆九十年代以前的摇滚乐,基本是六零年代末七零年代初一批文艺青年生产的精英作品而非“通俗”文化。

  尽管从现象上看都可表现出“流行”的姿态,但大陆摇滚和港台流行音乐(

  BEYOND

  乐队或许是少有的例外)内里子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当初“魔岩三杰”的何勇说“四大天王”都是垃圾,初听刺耳,如就双方的美学追求来说,这话也并非偏见激愤之词。实际上大陆人心中印象不错的四大帅哥或许还觉得“何麒麟”批判有理,他们不仅没有用以其人知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对抗,相反是在堪称制造了大陆摇滚最最辉煌的

  1994

  年的那个夜晚,四位“天王”还去香港红磡体育场欣赏了大陆摇滚狂人的完美呈现。

  港台歌曲(如邓丽君、琼瑶和四大天王)的歌曲本质上是以现代音乐的节奏和乐器抒发风花雪月,但大陆的摇滚乐重点不在个人情感而在于表达对一个巨变时代的感受。从艺术上来说固然各有其特色,但从音乐表现格局来说,大陆摇滚总体上磅礴大气,纸香墨飞词赋满江,这方面实非个人感情至上的港台资本主义音乐人所能及。

  当然,谁也不会否认港台人另有绝活。比如当一个叫王菲的人在大陆唱歌不太耀眼的时候,另一个王靖雯到香港变成《容易受伤的女人》后立刻红了。这个例子很能或许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流行音乐的“天王”“天后”是怎么回事,二是说明大陆和港台的文化性格可以说差异大,而且,很大。

  有人说(本人也认为),在

  1995

  年以后大陆摇滚音乐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这话基本对。虽然就摇滚作为一种表达形式来说,这种音乐进入了越来越多人的耳朵,但从“摇滚音乐的精神”而不是“摇滚节奏”来说,那种将从摇滚与时代反思症候相结合的音乐表达,从九十年代中后期至今,是无可奈何花落去地没落了。以《零点乐队》、汪峰等人为代表“流行吼派”,骨子里基本已没有时代的关切。

  这类音乐犹如麦当劳和肯德基店里的三明治和炸鸡,可以偶尔满足人们的快节奏胃口,但一个味觉上成熟的消费者能自觉提醒自己不可多吃,否则影响口感和健康,至于对未成年人的吸引,那多是对少不更事的利用。

  当然对于音乐潮流的变化,人们只能表示理解。

  时代变了,受众变了,音乐人要吃饭,他们也必须生产出市场土壤里需要他们长出的东西。

  九十年代的摇滚老炮们有一些人有些已经转行,有一些人还在流行舞台上苦撑(比如崔健被一浪高过一浪的门票呼声要求时,发狠抱怨“我就不唱《一无所有》”)。

  还有一些人,或为生计所迫等原因,苦笑多余无奈地走向了电视前台。

  2015年1月2日晚19:30,CCTV3第二季《中国好歌曲》开播。号称中国鼓王的赵牧阳带着《侠客行》站上了“好歌曲”舞台,最后选择了“刘欢老师”的团队。

  说实话,对赵牧阳的出台本人真实觉得讶异:赵大哥,这个舞台真不适合昔日英雄装傻卖萌。即便诏书五道出将军,我依然希望你弃置蹉跎成白首。你出来干什么呢?

  

  摇滚时期的牧阳

  

  《中国好歌曲》舞台上的“民乐手”赵牧阳

  那感觉,就像电影《霸王别姬》里的陈蝶衣那愤怒而无奈的质问:连霸王都跪下了,京剧完了,这个世界也完了。

  霸王当然可以跪下。

  京剧有没有完当然每个人有自己看法。

  世界当然是不会完的,但无疑这是一个已经变化了的世界。

  一个听惯了九十年代老式摇滚的人,在刘欢汪峰那英们在《超级好声音》中煞有介事地点评各类秀手的“好声音”时,是不会说什么的,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但当赵牧阳或黑豹乐队这些人物也上台和普通流行音乐人一起混得时候,我们就感到某种价值追求的东西已经丧失,知道那个富于时代特色的大陆摇滚时代已经结束了,理想主义已经结束了。

  从此“今人唱歌唯其声”的“好声音”将霸占无数客厅。正如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中悲观宣示的那样,中国大陆程式化的culture industry,也将以百变女郎的姿态,分身有术地攻占大众媒体,以近乎空气般弥漫的阵容,攫取一个个媚俗或美雅的受众耳朵后,顺利转化为资本投入后预想获取的现金流。。

  如果说夕阳西下的刘欢那英田震零点周杰伦当初还有年轻人志向的精神追求,那么今日流行乐坛之华晨宇蔡徐坤等形象(注意是形象而不是他们本人)则基本只能算作流行经济的文化符号。

  每个偶像背后都有商人的闪闪的金光。

  自然,就文化传递的意义上,只要他们的作品比《流浪歌》或《两只蝴蝶》好一点点,谁也不要否认他们对训练人们的音乐耳朵所做的或多或少贡献,即便这种贡献和仿古建筑的文化意义差不了多少。不少旅游景点喋喋不休制造

  5A

  级景区,仿古建筑古到只有一两岁。消费文化的逻辑是“我消费我快乐”,意义的追寻没有必要人们也来不及。流行音乐不过是让人耳朵舒服或作为发廊或商场的背景音乐,过度探讨意义会被人视为太煞风景。

  谁都没有责任,谁都有自己的活法。本人所能做的,不过是默默关掉电视,在留下饭钱的前提下,买一套不太刺耳的音响而自我沉醉于昔日音乐的的甜蜜和苦涩。

  现在,每个城市的每个夜晚,随着

  广场舞音乐的准时响起,一批中老年大叔大妈(偶尔也有年轻人加入)开始了自己的别样风景。穿衣吃饭要分南米白面、一台火锅要辨别重庆四川味道的中国人,处处爱搞区别对待,唯有对广场舞的爱好,人们在每个夜晚的节奏倒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

  或许二十一世纪初广场舞音乐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不同的耳朵需要不同的食谱,尽管

  稍有音乐修养的人对这种劣质按摩椅式的乐曲心烦意乱,但对那些

  诗歌训练仅限于小学课本为数不多的几首古诗而且基本忘却的人来说,让他们听懂朦胧诗班摇滚音乐是困难的,能听懂琼瑶周杰伦王菲更是已经相当相当地给面子了,但每个人的生活都要继续。

  面对已经消逝的青春和壮年,爱美和养生的人类本性催生了广场舞这种粗糙的灵肉表达形式。它不要求中老年大叔大妈有舞蹈基础,也不需要现代音乐的耳朵。特定时代成长的听觉感受塑造了特定的中老年群体,没人敢冒犯这类富有时代年龄特征的自我欣赏和自我表现狂热。

  

  于是从此山不再高路不再漫长,成千上万的大小广场上,夜幕降临,翩翩起舞,霓虹闪烁,歌舞升平。这一幕幕美好的场景,偶尔却也让人想起唐朝乐队那梦呓般的预言:只因那五音不全的故事,木然唱合没人失落甚麽!

  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们或小青年们,他们在听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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