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景点】扬州史可法纪念馆: 数点梅花亡国泪 二分

时间:2019-12-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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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景点》开栏语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扬州景点,作为一种独特的展示形式,体现扬州丰厚的文化底蕴。其中,反映勤政务本、廉洁自律的廉政景点,更是扬州传统文化里的璀璨明珠,一笔一划写出风清气正。

  游景点,促廉政。即日起,“清风扬州”将廉政景点作为固定栏目,将长期刊载,敬请关注!

  

  扬州史可法纪念馆

  史可法(1602 年 -1645 年),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崇祯元年(1628 年)进士,累官至明南京兵部尚书。南明弘光政权建立后,史可法以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顺治 2 年(1645 年)5 月,多尔衮以数万人马进攻扬州,多次劝降,史可法率扬州军民与围城清兵展开浴血奋战,终因寡不敌众,城破被俘,不屈被杀,时年仅 44 岁,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极其光辉的一页。乾隆 41 年(1776

  年)正月,追谥“忠正”。

  史可法殉难前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意欲与梅花为伴。史公殉难后,其义子多少年来,梅花岭畔史公衣冠冢前,凭吊者络绎不绝,许多文人雅士在此兴哀,借凌霜傲雪、一尘不染的梅花盛赞史公的崇高精神,留下了一首首绘炙人口的颂诗,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副副隽永的联对。

  1962 年,德高望重的朱德委员长还亲自为史可法记念馆题词写了馆名,郭沫若、赵朴初、陈叔通、刘海栗、吴晗、蔡廷锴等前辈还亲笔题写了颂扬史可法的诗词、联句。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接见海内外宾客时,多次提及史可法,盛赞史公的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史可法纪念馆环境优美,银杏参天,四季花木怡人。2006 年 8 月,纪念馆创建国家 AAA级旅游风景区获得通过。经过多次维修整顿,如今的史可法纪念馆已成为融历史、文物、风景于一体的凭吊、旅游胜地,每座厅堂、轩馆、亭台,既是祠祀之屋,又是园林建筑,无处不载花植木、垒石叠山,又无处不有史可法事迹和纪念之词。此种布局,令人在景仰之余,顿生崇敬之心,在环顾祠墓之暇,得赏园林景物,已经成为扬州市一个极其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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