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顺其自然”捐款,让这个“谜”继续保留吧

时间:2019-12-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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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慈善总会再次收到了“顺其自然”的捐款。据了解,从1999年开始至今,这名名为“顺其自然”的神秘人,每年都会向宁波市慈善总会捐款,数额从最初的5万元逐年递增至今年的101万元。(11月29日《北京青年报》)

  “顺其自然”自1999年起,每年都会向宁波市慈善总会捐款,“最初捐了5万元,之后逐年递增,每年增长数不同,有时候三两万,有时候5万,还有的时候是十几、二十万。”至今为止,“顺其自然”已累计捐款21次,总金额达1155万元。

  慈善捐款,我们都见过甚至也做过。但“顺其自然”的捐款却与众不同,首先是“规模”大。这里的“规模”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捐款的数额多,例如本次捐款就达到101万元;第二是持之以恒,连续21年捐款,他似乎把捐款变成了每年必做的“功课”了。其次是不留名。前五年用的是“顺其自然”这个化名,之后就开始用这四个字进行随意组合。

  于是,好奇心驱使我们想知道,这个“顺其自然”到底是谁。工作人员说,“我们也曾经去找过‘顺其自然’,也基本能确认是谁,但是对方不愿意承认身份,所以我们也就不再去深挖了。”

  不知道“顺其自然”是谁,其实也不错。一方面,这更彰显了捐款者的善心。我国传统的观念就主张做善事不留名。朱子家训中说:“善欲人知,不是真善”。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尊重捐款者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捐款者不愿意他人知道自己进行了捐款行为,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私生活不被打搅,我们应该尊重他的意愿,何况这种意愿并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不知道“顺其自然”是谁,不去查出“顺其自然”的身份,也是一个不错的选项。也许什么时候,我们会在不经意间发现他是谁,这或许又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

本文标签: 广场舞玩腻 站在草原望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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