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奋进者】刘荣涛:扶贫路上的最美领头人

时间:2019-12-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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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简介

  

  刘荣涛,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法官,分管基层法庭,审管办和民一庭。30多年始终在办案第一线工作,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法官、石首市劳动模范,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所办“617”案件合议庭荣获集体一等功。

  雷霆办案,不枉不纵

  “刘庭长吗?请您中午前到中院报道,有重要任务需要你参与。”2016年12月30日刚上班不久,刘荣涛桌上的电话就响了。放下听筒,他与同事简单交接了一下手上的工作,马不停蹄赶往中院。到达后他被告知,最高法院有一个指定管辖的专案需要他协助办理,时间预期长达5个月。

  “保证完成任务”,从接到通知的那一刻起,所有节假日自动取消,双休日变为工作日,刘荣涛每天加班加点,工作超过12个小时,有时甚至是通宵达旦。这起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专案,刘荣涛主要负责被告人受贿部分事实的阅卷笔录、审查报告和判决书初稿。

  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对有疑问的部分事实,经常和主审合议庭同志讨论,对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事实提出意见,最终有两笔事实通过合议庭与检察机关沟通,被检察机关采纳未予起诉,一笔事实在判决书中予以否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为充分保障开庭的顺利进行,在开庭前,刘荣涛积极参加模拟法庭开庭两次,提出合理性建议,专案的开庭审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开庭后又积极参与判决书的拟稿和校对工作,每天工作到深夜,在宣判的前几天,基本上24小时没有休息。2017年5月30日,当审判长在庄严的法庭对被告人宣判后,被告人认罪服判,达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整个协助办理专案过程中,刘荣涛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实现了自己的保证承诺。

  依法办案,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宽严相济,这是刘荣涛办理刑事案件的准则。

  5年来,他年平均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余件,其中刑事审判庭受理的大要案均亲自办理,如“2009.6.17”重特大有影响的案件,合议庭荣获集体一等功,个人荣获二等功;“2010”荆州市挂牌的杨某涉黑案、赵某故意伤害案,受得了上级法院的好评。在担任刑庭庭长期间,所判案件上诉、抗诉无改判,无超审限、无申诉上访,基本做到了审判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2014年7月刘荣涛借调到省高院刑一庭工作,办理案件7件,协助办理11件,其中个人办大要案2件:襄阳市中院一审的蔡某等多被告人诈骗案,涉案金额大,受害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审理中他认真阅卷129宗,多次提审,在向刑事专业委员会汇报后维持原判,平息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告人张某等多被告人贩毒案,在审查卷宗材料后,多次与公安机关联系补证未果后,在主要犯罪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发还重审。

  

  扎根基层,奉献青春

  对司法公正的执着,对公平公益的坚守,早已融入了这个60后法官的血液生命里。

  “做法官30多年,最让我难忘的还是那18年的基层工作。”刘荣涛说着,把我们的思绪拉回到了上世纪80年代。

  1985年,刚满18岁不久的刘荣涛通过招考进入司法系统。石首江南江北一共有15个乡镇,刘荣涛在其中的10个基层法庭工作过,有18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验。“那时候的条件和现在可不能比”,刘荣涛回忆着。

  1985年,基层法庭连自行车都没有,送达文书全是靠步行,有时一天走下来,脚上全是血泡。刘荣涛也不在乎,晚上泡脚的时候把血泡挑了,简单包扎,第二天接着跑,直到磨出了厚厚的一层老茧。1986年年底,团山寺法庭终于配了一辆自行车。一个重婚案件要取证,证人在湖南安乡居住。刘荣涛早上7点半骑自行车出发,途中开始下雨,他骑一会车就要下来把链条和车轮里的泥巴清理下,整整骑了5个小时才到达证人家里。等他取证完已是傍晚,夜归的路伸手不见五指,回到法庭,刘荣涛感冒发烧了5天。

  艰苦的工作条件磨炼了刘荣涛的意志,与基层老百姓的“亲密”接触更让他深感肩上责任重大。

  “我们的老百姓太需要知法、懂法、用法了”。压力与动力并存、责任与使命同在,刘荣涛下定决心,要始终扎根基层,把法庭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用法官的良知和真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暖,不断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刘庭长,我们给你送锦旗来了。”2013年11月13日一大早,两名当事人手捧着写有“凸显侠骨柔情,彰显司法正义”的锦旗走进刘荣涛的办公室,一个劲儿说着谢谢。事情要追溯到半年之前,被告人黄某因与其妻子离婚之事与岳父母发生口角,争吵之间,情绪激动的黄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了岳父母及妻子。从表面看,案情简单明了,但是承办法官刘荣涛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要想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可不是一判了之这么简单。

  他了解到,黄某两岁丧母,父亲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家庭经济一贫如洗。黄某本人遭遇过车祸,开颅手术之后病情一直不稳定。一边是积蓄用尽、急需赔偿款治疗的被害人,一边是有悔改之意却无力赔偿的被告人,如何才能更好地解决被害人的实际困难成为摆在刘荣涛面前的一道难题。为了给当事人治疗争取时间,刘荣涛发动刑庭干警捐款捐物,并积极奔走,先后多次前往市政法委、市民政局、新厂镇政府、大垸乡政府及当事人所在村反映情况,争取各级支持,先后为被害人募得捐赠款3万余元,看着法官辛劳奔波的身影,原告大受感动,主动提出申请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撤诉。一起看似简单却不平凡的案件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律扶贫,情暖人心

  “刘法官,我前天在给老板砌墙时砸伤了手要怎么申请赔偿?”“请法官帮帮我,侄儿找我借的钱一直没还,也不见人了怎么办?”......

  在新厂镇赵家湾村的村支部,每天来找驻村扶贫工作队寻求帮助的群众络绎不绝。

  赵家湾村距离石首城区,开车要两个小时。自从2015年底参加精准扶贫,刘荣涛每次去赵家湾,早上5点半就要出门,直到晚上10点左右才能忙完。

  “司法扶贫是我们石首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我们要把这个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法院扶贫工作联系赵家湾、银海、王家垱3个自然村,共有102户贫困家庭,为了掌握情况,健全档案,刘荣涛要做资料收集,收入核算,致贫原因,从而建档立卡。每一个家庭走访入户调查需要1个小时左右,有时遇到人不在还需要去几次。现在刘荣涛在驻村的办公室里,102个贫困家庭的档案盒码得整整齐齐。

  除结对帮扶、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外,刘荣涛的另外一项重要工作是为村民,特别是贫困户面临的借贷纠纷、邻里纠纷、离婚纠纷等提供法律帮助,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刘法官,你看我这婚能离吗?”一次走访中,村民苏某向刘荣涛咨询。苏某与丈夫彭某于2001年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从2009年4月分居生活,至今长达8年,刘荣涛多次上门为他们调解,双方均无意继续共同生活,在主持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鉴于双方均系贫困户,依法免收了案件受理费。

  群众之事无小事,他充满亲劲;办案任务难且重,他带着拼劲;法律扶贫助脱贫,他带着韧劲。正事凭着这“三劲”,刘荣涛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法官的崇高形象。

  2019年第31期

  总第2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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