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品管理法》专题培训班在西安举办

时间:2019-12-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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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现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姜丹)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确保新法落地见效,11月20日,陕西省《药品管理法》专题培训班在西安举办。陕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出席并讲话。陕西省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各市县局药品执法人员和全省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等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国家药监局宣讲团成员、沈阳药科大学杨悦教授作专题辅导,杨教授全程参与了新法的编写和修订工作,她围绕制药强国战略这一目标核心,阐明了《药品管理法》修订与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就修订后的主要内容、特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贯彻落实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做了详细介绍,与参会人员现场互动问答,让大家对新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应宏锋指出,《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循的基本大法,新法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具有革命性意义,是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重塑和再造,标志着我国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步入崭新时代。全省药监系统和药品生产经营者要紧跟时代步伐,学法、用法、守法,确保新法顺利贯彻实施。

  应宏锋强调,陕西是医药产业大省,要以新法的实施为契机,主动、深入学习好新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要切实落实好药品全程追溯制度、药物警戒制度等,按照对药品全生命周期负责的要求,全力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持续合规;要以研发创新为动力,努力研发市场潜力大、临床急需的新药、好药,全力打造“秦药”品牌。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习和贯彻新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分层次、分对象、分环节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要深入开展从研制到使用全过程风险隐患的排查,抓整改、补漏洞、建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合规生产。要建立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共治的科学监管制度体系。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研发机构、临床机构、生产企业相互联手,开展药物创新研究,不断提升我省医药核心竞争力,推动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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