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男子6年前受了工伤,赔偿款迟迟拿不到

时间:2019-12-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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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尽管有仲裁机构的裁决,还有法院的判决,但却一直无法得到单位的赔偿。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市民闫先生来说,在今年这个冬季到来之际,他终于拿到了苦苦等待了6年之久的赔偿金,让他和家人激动不已。

  闫先生今年60岁,2011年,他与河北某建设公司签订了简易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在某旧村改造工程中的安全员。双方只约定了工资报酬和工作期限,建设公司方面也一直未给闫先生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2013年,闫先生在公司所在的建筑工地提水时扭伤了右脚,被诊断为创伤性右足趾关节炎,并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随后,经仲裁机构裁决,建设公司方面应当给付闫先生赔偿。对此,建设公司不服仲裁,起诉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于今年年初判决建设公司赔偿闫先生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建设公司依旧拒不履行判决,眼看从受伤到判决已经等了整整6年之久,无奈的闫某便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桥西法院苑晨光执行团队联系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孔某,多次做沟通调解工作,但孔某一直推脱,并称闫先生工作的工地已经转包出去,由其它公司负责施工管理,所以闫先生的赔偿应由其它公司负责。

  执行人员告诉孔某,闫先生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受伤后没了工作,住院期间又花了不少钱,如今,一家人生活十分拮据。根据判决,孔某应当尽快履行给付义务,解决闫先生的燃眉之急。同时,执行人员告知孔某,如果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虽然执行人员对孔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但孔某态度依然消极。

  面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而申请人窘迫的经济困境,法院执行团队最终决定“铁腕执行”,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

  近日,当执行人员到达该建设公司办公地点后,发现孔某未在公司,随后按照执行方案对该公司实施搜查,扣押了该公司今年上半年的账册。见到法院动真格了,孔某在当天下午主动来到法院沟通。执行人员表示,在对公司账目进行详细查阅后,发现公司往来流水账款数额较大,具备履行判决义务的能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先出1万元行吗?”一听已经涉嫌犯罪,孔某当即慌了,表示愿与闫先生和解。考虑到孔某公司的财务状况,执行人员继续与其沟通,最终孔某将4.5万元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2000多元一次性打到了法院执行账户。(文章转载自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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