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台《禁止蒙面条例》内地游客赴港还能戴口罩吗?

时间:2020-02-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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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自@人民日报微博)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召开特别行政会议,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止暴制乱。《禁止蒙面规例》将于10月5日零时起生效实施,违反规例人士最高判处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1年。

  

  (转载自@新华视点微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过去近四个月里,由于修例引起的示威冲突不断,不同地区发生超过400场大大小小的示威游行集会,导致超过1100人受伤,其中包括300多名执法人员。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几乎全部都是蒙面,目的是隐藏身份、逃避刑责,相信禁蒙面法能有效组织激进违法行为,并有助于警方执法。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光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发表谈话,表示制订这一法律很有必要,有助于打击和遏制暴力犯罪,恢复社会秩序。

  同时,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也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坚决支持。

  那么内地游客赴港旅行戴口罩是不是会违反《禁止蒙面条例》呢?

  根据《禁止蒙面条例》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包括非法集会、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2.5万港元。

  无论是香港市民还是内地游客,只要不参与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游行,戴口罩在香港并不会遭受处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表示,《禁止蒙面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安全,希望它可以抑制暴徒的非法暴力行为,有助于警方执法。

  所以,内地赴港游客完全不用担心因为赴港旅游戴口罩而触犯到《禁止蒙面条例》。

  

  据新华社报道,针对香港最近局势,香港社会各界表示强烈愤慨,持续谴责暴徒无法无天的极端恶行,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和警队依法严惩暴徒。外界呼吁尽快订立“禁蒙面法”,止暴制乱,还港安宁。

  8月29日,香港工联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到港府总部外请愿,要求政府订立“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蒙面参与游行,并促请政府考虑研究引用“紧急法”止暴制乱,以维护社会安宁。

  

  10月3日,一批来自政、商、法律、教育及退休公务员等界别的人士,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动组”。该团体将在网上发动联署行动,并会草拟私人条例草案,约见行政长官,促请尽快订立“禁蒙面法”。

  日前,香港兰桂坊主席盛智文在接受深圳卫视专访时也认为,示威者必须摘下面具,这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

  

  香港兰桂坊主席 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盛智文:示威者头戴面具,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在世界范围内,加拿大、美国、德国、法国都明令禁止在游行过程中戴面具,中央政府已经说得非常清晰。基本法规定,市民有权利去和平游行,只要不采取暴力。如果不进行暴力违法行为,为什么不敢摘下面具呢?

  禁蒙面法,是指用立法和刑事措施,禁止人们蒙面,而蒙面行为多是出于宗教或有政治目的。“禁蒙面法”始于20世纪中期的美国,当时戴白色面具的“3K党”在美国多地进行犯罪活动,美国当局于是出台法律禁止蒙面。到现在,G7国家基本上都推出了禁止蒙面法。

  

  在美国,纽约州法律一定从1845年开始禁止示威者在集会上蒙面;在澳大利亚,政府于2016年将戴着面具参加示威活动的行为认定为非法;在俄罗斯联邦法律中规定,在公共活动中,人们禁止戴口罩或有其他隐蔽身份的行为;加拿大议会于2013年通过法案,禁止在骚乱及非法集会中戴面具或进行隐藏身份的行为,违者最高面临十年刑期。

  来源: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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