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款产品可保新冠肺炎

时间:2020-02-14  点击:
手机版

  原标题:670款产品可保新冠肺炎

  一旦确诊新冠肺炎且达到重型或危重型的,将获得最高100万元补偿,这是中国人寿2月12日披露的部分重疾险产品的赔付额,亦是目前保险机构抗疫产品赔付金的最高水平,大多保险机构赔付上限为50万元。据了解,从2月初以来,多家险企积极响应中国银保监会提出的扩展产品责任等方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险服务工作的要求,在疫情防控关键期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有关数据统计显示,已有中国人寿、友邦保险等57家保险机构的670款产品已拓展了责任。

  100万!中国人寿给出最高赔付额

  大多保险机构赔付上限为50万元

  2月12日,《投资快报》记者从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获悉,为更好地满足客户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保险保障需求,中国人寿紧急对旗下现有31款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进行责任扩展,涵盖新冠肺炎确诊保险责任,进一步扩大客户群体所能享受的保障权益。

  据中国人寿《关于<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等31款产品责任扩展的公告》显示,中国人寿承诺,客户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公司按被保险人确诊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的25%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0万元,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

  与此同时,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其33款保险产品当中,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友邦保险将给付责任扩展额外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确诊时该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被保险人持有的一份或多份适用保险产品之保险合同,每一份保险合同的责任扩展额外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的责任扩展额外保险金给付累计以50万元为限。

  不过,如果在保险公司之间一定要作出一番比较的话,还是有一定的差别。此前拓展保险责任的险企当中,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保险机构一般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而中国人寿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的25%进行给付,相对其他险企而言并不高,但给付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却远超其他的保险机构的50万元的上限

  超670款产品已拓展保险责任

  据了解,从2月初以来,多家险企积极响应中国银保监会提出的扩展产品责任等方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险服务工作的要求,在疫情防控关键期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在北京保研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汪波涛提供的行业交流数据显示,48家保险机构已提供535款拓展保险产品。记者统计后获悉,包括这28家机构在内,截至当前,已有57家保险机构对超过670款产品进行了拓展保险责任。

  此外,记者注意到, 这些保险产品囊括重疾险、意外险、疾病险、医疗险、寿险等多种产品类型,其中重疾险所占比重最高。部分公司的保险产品拓展还延伸至团体险。以珠江人寿为例,个人及团体意外险保险产品(包含附加短期意外险)均拓展保险责任。

上一篇:你是不是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查一查更安心!
下一篇: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与“你”在一起!

街舞资讯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