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时间:2020-02-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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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2月9日0-24时,我区共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5例,其中南宁市2例、柳州市2例、桂林市1例、北海市2例、防城港市1例、贵港市1例、河池市2例、来宾市4例。新增疑似病例81例。

  目前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0例,累计出院病例18例。现有疑似病例243例,现有重症病例5例(南宁市1例、北海市1例、贵港市1例、河池市2例),危重病例9例(南宁市1例、桂林市1例、防城港市2例、玉林市1例、河池市4例),累计死亡病例1例(河池市都安县1例)。

  累计确诊病例中,南宁市37例、柳州市22例、桂林市30例、梧州市5例、北海市35例、防城港市17例、钦州市8例、贵港市8例、玉林市9例、百色市3例、贺州市4例、河池市21例、来宾市11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02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3911人。

  不管是上班途中还是在上班中,由于人员流动或聚集都会带来疫情传播的风险。专家建议,要注意公共环境下戴口罩的个人防护,提倡步行、骑自行车等绿色出行上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尽量避免触摸车上物品,保持与他人的距离;提倡个人进入工作单位(场所)前,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和问询;提倡少乘空气流通不畅的箱式电梯,避免接触电梯表面或用按电梯键的手揉眼等;提倡创新办公方式,少开会少集中,多采用远程协同、线上培训、视频会议等方式办公;提倡单位饭堂(餐厅)要求员工打包回办公室单独用餐,如需在饭堂用餐,尽量避免面对面用餐、用餐说话、扎堆进餐。同时,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电梯、会议室、饭堂等公共场所的日常消毒。

  

  2月9日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2月1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2月9日0-24时,钦州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月9日下达第五号令,明确了相关管控措施,请全体市民严格执行:自觉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一旦出现发热、乏力、持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符合防护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有个体诊所、个体卫生室(医务室)及门诊部一律不得接诊有发热、乏力、持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所有药店一律不得销售治疗发热症状的药物。

  钦州市公安局特别提醒: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故意隐瞒经历、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地区或者与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造成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8例(均为灵山县),患者病情稳定,追踪排查到密切接触者89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348人。我市将继续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和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扎实有力、严谨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图文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钦州发布

  ▍图文整理:老 雷

  ▍校 对:罗艳丽

  ▍审 核:何文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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