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通知 为农民工返城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时间:2020-02-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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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2月12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谢甜甜)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复杂阶段和农民工返程复工的关键时刻,日前,湖南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和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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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摘录

  一、严格落实责任,为农民工返城返岗保驾护航

  1.严格落实职能职责,在疫情防控和农民工返城复工工作中担当有为。

  各级领导小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湘融湘爱”农民工返城专项服务的主要内容,融入到“农民工权益关爱湖南行动”和“农民工市民化融合湖南行动”当中推进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的返乡返城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台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农民工流动情况,夯实疫情防控和返城服务保障基础;要简化办事程序,对返城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证照、年检年审、住房、医疗、上学、落户等手续和社会参与事务,推行“不见面”网上服务、预约分流,即办即走;要不断完善专项服务措施,切实做好就业服务、行前健康检查、交通安全、物资保障等工作。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对农民工“情况熟悉,联系紧密”的优势,全面摸清农民工返乡返城情况,广泛开展政策措施的宣讲。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发布权威的疫情防控、用工需求、停复工时间和交通状况等信息,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有序返城。

  2.全面压实重点部位的把关责任,做到疫情防控与顺畅出行“两不误”。

  机场、车站、码头、公路出入口和用人单位等场所,是农民工返城路径的重要节点,要安排专门力量,开展疫情防控。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显眼位置通过倡议书、公开信、宣传图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播放或张贴 “六大倡议,八项注意”(见附件)为主的、农民工看得懂、做得到的宣传内容,确保农民工疫情防控与顺畅出行“两不误”。

  3.充分压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疫情防控与返岗复工“两不误”。

  要降低工作场所人流密度,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周密的防疫防护安排再复工复产。每天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发现员工身体不适特别是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并按规定隔离,送医疗机构诊治。

  二、扎实开展服务,促进农民工合理有序返城返岗

  4.开展预研预判,引导农民工有序出行。主动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我省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区、城市的沟通联系,跟踪输入地疫情变化和用工、复工、交通等信息,预判农民工返城高峰,及时公开发布,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行程。

  5.开展分类指导,帮助农民工返岗就业。对无传染风险的农民工,春节后外出务工的,要做好健康出行和疫情信息提醒;暂不外出的,可引导其参加线上学习培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但难以外出的,要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条件,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避免因失业造成生活困难。

  6.开展对接服务,降低农民工出行风险。农民工输出地要采用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持续关爱因疫情隔离在家或滞留在湘的农民工,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具备出行条件的,及时提供返城服务保障。加强有组织的对接服务,协助联系用工集中地区和企业通过组织直达包车等方式,为农民工返城复工提供“点对点”的出行服务。

  三、鼓励多种途径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7.鼓励开展岗位开发,接纳返城农民工就业。指导受疫情影响企业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农民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对企业因疫情影响暂时难以开工,难以接收返城返岗员工的,要鼓励开工企业和行业积极开发岗位,接纳返城农民工就业。

  8.鼓励实施灵活用工措施,降低返岗农民工风险。符合规定的复工复产企业,可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

  9.鼓励企业留岗稳岗,增加农民工返城返岗就业机会。指导企业全面了解劳动者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农民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稳岗返还补贴。

  10.鼓励平等协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鼓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假期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

  附件

  湖南省新冠肺炎防控和农民工返城复工

  六大倡议 八项注意

  早报告 戴口罩 勤洗手

  少串门 不聚会 早谋划

  流水作业,保持距离;

  网上办事,减少接触;

  适当运动,增强体质;

  公共食堂,分散用餐;

  宿舍要通风;

  场地要消毒;

  出行守秩序;

  保持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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