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2-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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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工作,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通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疫情防控启动以来,积极应对、精准施策、正面引导,加大执法力度和强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据价格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我市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满足市场需求。

  据了解,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59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3474户。重点监管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和药店,对这“四类场所”一律实行一个出入口、登记测温、佩戴口罩、消毒通风,展开全面监管。

  农贸市场、超市监管方面,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超市内活禽宰杀和销售行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无照无证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贸市场340家(次),超市(粮油蔬菜经营门店)8167家(次),未发现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行为,清理拆除“现杀鸡”牌匾40块,关闭活禽宰杀点26处。

  餐饮经营主体监管方面,重点检查督促餐饮经营者不贮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来源不明和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产品,严禁承办集体聚餐。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共计15699家,疫情期间关停餐饮单位15282家,退订年夜饭71423桌,退还定金980.31万元。

  医疗机构和药店监管方面,大力加强药械防护用品质量监管,加强各类防护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及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截至目前,检查医疗机构259家(次)、药店3063家(次)、医疗器械企业1159家(次),立案查办7起,共查扣假冒伪劣口罩1849个,假冒伪劣84消毒液1234桶。

  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还大力开展其他方面工作,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全面保障市场安全。

  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张贴价格承诺4672份;共收到价格投诉举报134件,已调查核实112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13起,公开曝光6件典型案例。

  强化对重点商品广告监测与监管工作。加强对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商品广告的监测与监管。截至目前,共监测22家媒体发布广告608条,25854条"次;对全市范围内相关网店、网站监测79家(次),对有管辖权的14家网店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的交易信息进行监测,督促下架、删除信息2条,尚未发现有售卖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

  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和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做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值守工作,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截至目前,在疫情防控期间累计受理各类诉求803件,其中投诉214件,举报74件,咨询515件,及时分流至各辖区限时办结。

  全力做好计量校准等技术服务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单位用于排查的手持红外测温仪、额温计等测温计量设备的计量校准工作,为社会各界免费提供手持红外测温仪等测温设备的检测校准服务。截至目前,为鄂尔多斯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医院、学校、社区等18处交通枢纽和人员密集场所校准了70台(件)。

  积极配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防控物资保障组做好相关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发布会上,负责人还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近日有居民反映,有些蔬菜价格偏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遏制和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对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力度,根据近日监测情况,我市蔬菜价格运行总体较为平稳,春节期间略有上涨,近期正在逐步回落。个别地区、个别品种价格略有上涨,分析原因,一是运输成本增加,正常情况下,物流车辆运输蔬菜属于“双向”拉货运输,近期受疫情影响,运输形式变为“单向”拉货运输,导致运输成本增加约50%左右;二是人力运行成本增加,春节假期务工人员减少,受疫情双重影响,居民消费量增加等原因,导致人力运行成本较往年更高;三是蔬菜源头进价有所上涨,部分地区尤其是部分蔬菜集散地受疫情影响采取了封闭道路等措施,导致运输不畅,蔬菜源头进价有一定幅度提高。随着疫情的控制和务工人员的逐步复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将逐渐回归正常。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口罩等防疫医疗用品,粮、油、肉食、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监督检查,多措并举,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稳定。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市场检查。同时广泛发布公告,组织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制假售假,依法诚信经营。

  二是强化监管检查,做到三个全覆盖。坚持实体经营门店执法检查全覆盖,坚持经营者价格承诺工作全覆盖,坚持投诉举报处理全覆盖。依托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物价平稳有序。

  三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曝光两批次共6起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件,类型涉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不法经营者。

  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643人次,检查药店2074家、检查医疗机构252家、检查医疗器械企业332家;检查粮油蔬菜肉食经营门店7243家,张贴价格承诺4672份;共收到价格投诉举报134件,已调查核实112件。全市共查办,疫情防控防护用品市场领域案件25起。其中,涉及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案件13起、经销假冒伪劣口罩、消毒液等质量案件12起。其中,市局直接查办3起价格违法案件,3起经销假冒伪劣口罩案件,3起销售假冒伪劣消毒液案件,案值约11万元;查扣假冒伪劣口罩1849个,查扣假冒消毒产品733桶。在执法办案中,我们坚持“从严查处,从重处罚,从快办理”的原则。坚决的打击了市场中的不法行为,维护了节日和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

  问题二:有网民反映,小区电子体温测量仪检测的体温都是35度,测量温度不准,是产品质量问题吗?全市药械质量安全如何监管?零售药店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答:关于测量温度不准的问题,主要原因还是现在天气寒冷,我们使用的红外体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等非接触式测量人体测温仪器对环境和气温比较敏感,使用环境温度如果达不到16℃,会直接影响数值准确,不能准确测量人体体温。可以通过将测温仪放置在暖宝宝等有热源的地方,或者可以选择手腕部位进行测量,以提高测量准确率。当然,也可以在使用前送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进行校准,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已经发布免费检测红外测温仪器的公告,组织专业检测队伍,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开展接收社会各界有检测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送检服务(业务联系电话:8330521)。全力提供技术保障。

  关于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并实行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辖区内经营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犯罪行为,共同打击借“疫情防控”之名破坏药械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的问题,我们及时出台了药店疫情防控“四个必须”:必须做好进店人员体温检测和发烧患者筛查,必须做好所有购药人员身份信息登记,必须对购买抗病毒、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并进行实名登记,严格按要求上报;,必须做好药店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和店内消毒工作。同时,加大了药店的检查力度。

  问题三:我市农贸市场上是否存在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宰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又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管控。

  答:我市农贸市场上不存在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也不存在活禽宰杀行为。在打击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活禽宰杀行为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工作。市场监管局及时成立了防控领导小组,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成立了食品生产、餐饮、流通、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检查、网络监测、投诉处理和执法办案等八个专项检查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16条规定,通告全市,要求生产经营者禁止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和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张贴《公告》《通知》,扩大疫情防控宣传面和影响力。在检查中,向经营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防控期间各项规定要求,不参与收购、储存、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到合法经营。

  三是加强电商平台监测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和餐饮店等经营场所排查。目前,共监测电商网络平台(网站)73个次,对有管辖权的4家网店及涉及野生动物交易的信息进行监测及核查,尚未发现有售卖野生动物及制品、活禽的行为。重点排查的经营户冷库、冰箱、冰柜,对冰箱、冰柜内的肉类产品均无野生动物产品存储。

  来源:鄂尔多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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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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