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医师评估后,慢性病患者可拿3个月

时间:2020-02-15  点击:
手机版

  

  02月07日

  14:44

  关注

  确定取消

  

  原标题: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医师评估后,慢性病患者可拿3个月的药

  2月7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上海市疾控中心主任付晨,介绍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表示,为引导科学防控,疏导就诊病人,减少医院人流,避免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医保等部门,推出十条措施:

  1、 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师评估符合要求后,最多一次性可开具三个月用量的药品。

  2、 医疗机构落实处方审核责任,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用药安全告知。如患者存在病情不稳定等不适宜开具长处方情形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 医疗机构对相关科室进行风险评估,部分高感染风险的诊疗项目可暂停开展,医疗机构将通过不同渠道做好社会公告。

  4、 医疗机构提供电话、网上查询和预约服务,市民可以提前查询,错峰就医,减少现场就医人数。

  5、 医疗机构加强门急诊预检和分诊,对所有进入医院区域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史问询,做好就诊引导和分流。

  6、 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医疗力量配备,扩展诊疗空间,将相关病例就诊区域进行相对分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7、 为保障患者安全,减少感染疾病的风险,医疗机构合理按照手术指征安排手术时间,择期开展非急诊手术。

  8、 本市开通上海市发热咨询热线33672885、33682885,为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的市民提供电话咨询,建立“新冠工作室”公众号为市民提供网上问诊服务,36家市级医院也开通网上咨询平台。

  9、 本市通过“上海健康云”APP或上海市心理援助热线12320-5进行24小时线上心理健康咨询。如市民感到心理不适或情绪困扰,且无法自我调适,可寻找心理援助。

  10、考虑到避免交叉感染,对于慢性病患者尽量避免前往医疗机构,如必须前往的,请规范佩戴好口罩。市民朋友如有常规配药或其他就医需求,可向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就诊。签约居民可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医生咨询联系。

  防控疫情的非常时期,医疗机构已尽最大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医疗救治工作,广大医务工作者承担着巨大的压力,非常时期采取的一些措施,还请市民们给予更多理解支持。

  

上一篇:出发!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医疗队驰援武汉!
下一篇:浙江原省长葛洪升同志逝世,系莒南人

街舞资讯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