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

时间:2020-02-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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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1月29日,黑龙江省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高大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岩,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心理与行为研究中心主任杨艳杰出席发布会介绍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吴晶晶: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参加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关于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高大伟先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岩先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先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先生,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心理与行为研究中心主任杨艳杰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

  首先我通报一下,2020.1.29黑龙江省疫情情况。

  1月28日0-24时,全省13地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例,哈尔滨1例,齐齐哈尔1例,佳木斯4例,鸡西1例。新增重症病例1例,为大庆市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45例。

  截至1月28日24时,我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例,累计重症病例4例,累计死亡病例1例,暂无治愈出院病例。36例住院治疗的确诊病例中,哈尔滨市传染病院收治10例,黑龙江省医院收治1例,齐齐哈尔传染病医院收治3例,牡丹江市第二医院收治1例,大庆市第二医院收治5例,佳木斯市传染病院收治5例,鸡西市传染病院收治1例,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收治1例,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收治1例,绥化市第一医院收治7例,勃利县人民医院收治1例。4例重症病例分别收治在牡丹江市第二医院1例,大庆市第二医院1例,绥化市第一医院2例。

  全省现有疑似病例87例。分别是哈尔滨48例,齐齐哈尔3例,牡丹江4例,大庆12例,鸡西4例,双鸭山1例,伊春2例,七台河3例,鹤岗1例,绥化8例,大兴安岭1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78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65人,现有81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为使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让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我省防疫工作进展,下面我再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医疗机构集中收治患者情况。

  1月28日,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展情况,为更高效做好患者救治工作,按照“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治疗原则,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进行相对集中收治。在省会哈尔滨市,实施省市共同防控,执行“2+2”策略,即两所定点医院+两所后备收治医院。

  前一个“2”是确定黑龙江省传染病院和哈尔滨市传染病院为哈尔滨定点收治医院。省传染病院负责集中收治所有在哈省属医院及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医院接诊的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哈尔滨市传染病院负责收治其余所有在哈医疗机构接诊的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省传染病院全部腾空后可提供病房306间,可收治疑似患者239人或确诊患者560人,哈尔滨市传染病院全部腾空后可提供病房122间,可收治疑似患者120人或确诊患者240人。

  后一个“2”是确定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院和哈尔滨市胸科医院为省级和哈尔滨市后备收治医院。从目前疫情分析,我省在哈的两所定点医院及各地市定点医院完全有能力接收所有疑似和确诊患者。但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以对人民生命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设立了省、市后备收治医院。如果疫情持续发展,患者数量持续增长,将迅速启动后备收治医院接收确诊患者。启动后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院可收治500名确诊患者,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可收治102名确诊患者。省卫生健康委还将指导其它各地市落实“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治疗原则,将所有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在本地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救治工作。提升救治能力,尽全力降低患者死亡率。

  吴晶晶:

  谢谢赵昱辉先生的情况介绍。

  下面,请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大伟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高大伟:

  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以及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财政厅将疫情防控资金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做到了迅速响应,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在组织上,我们迅速响应。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我厅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贯彻,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财政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落实工作;将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交通管制、市场监管等方面涉及的资金保障全部纳入工作范围,并明确专人负责、24小时待命,同时,针对春节放假这一实际情况,我们积极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沟通,畅通资金拨付渠道,确保春节放假期间疫情防控资金随时办理支付。第一时间制发了《省财政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第二,在行动上,我们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积极与省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掌握相关资金需求情况,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迅速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月23日(腊月29),在省卫健委和省医保局提出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后,我厅迅速将首批疫情防控救治资金和医保基金3930万元拨付到位(其中,应急救治资金1930万元、省级医疗保险基金2000万元)。同时,春节放假期间,我们建立了全省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日报告制度。截至1月28日18时,全省各级财政已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补助资金75921万元,其中:省本级安排12147万元,中央财政安排11319万元,市县财政安排52455万元。此外,春节放假前,我们就对市县进行了资金调度,在保障基本工资和养老金等基本民生支出的同时,保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资金需要。

  二是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对于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我们实行“特事特办”,打破常规流程,明确应急采购程序,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能够第一时间送到最急需的地方。

  三是制定财政补助政策。省财政厅主动作为,积极会同省卫健委第一时间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确由政府给予“兜底”保障;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国家对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规定的一类补助标准,明确予以“顶格”补助;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明确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

  四是落实医疗保障政策。1月23日,省财政厅配合省医保局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特殊的报销政策,对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五是落实医护人员保障政策。1月24日,省财政厅配合省人社厅、省卫健委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明确对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明确了相关费用列支渠道。

  以上政策措施的及时出台,确保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了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明确了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补助和保障政策。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调度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决不能因为费用问题耽误患者救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全力支持打赢我省疫情防控阻击战。

  吴晶晶:

  谢谢高大伟先生的情况介绍。

  接下来回答记者提问,有问题的记者朋友可以举手示意,在提问之前请先通报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新华社记者:

  我是新华社记者:现在,群众对野生动物和活禽可能是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非常担心,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监管?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岩:

  对野生动物和活禽可能造成的传染源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作为第一位的监管任务来抓。

  一是实行“两个禁止”。禁止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建立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检查清单,实行全覆盖检查,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报告。目前已检查农贸市场和超市2228家次。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和圈养宰杀活禽。对所有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面检查,保障食品安全,已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4963家次。

  二是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会同公安、农业农村、林草、药监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发挥协同作战优势,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已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自1月27日起对13个市(地)进行联合督查。

  三是加强群防群控。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在市场张贴、悬挂“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标语和宣传画,在餐饮服务单位张贴“不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及野生动物的承诺”,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上发布消费提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在此,我们再次向社会发布,如发现有违法交易和经营野生动物、活禽的,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快速出击,严惩不贷。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你好,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想问一下高大伟副厅长,刚才你提到财政部门对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给予兜底保障,请问这个“兜底保障”具体是如何兜底的呢?

  高大伟:

  谢谢记者关注。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考虑到各市县的实际情况,对中央财政补助后,剩余的40%医疗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

  中国新闻社记者:

  你好嘉宾,我是中国新闻社记者:目前市场上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有上涨现象,一些基本生活物资,比如菠菜水果肉类的价格也有上涨趋势,请问市场监督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制止哄抬物价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韩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从1月20日也就是腊月二十六,就开始关注口罩、消毒液等相关防控用品购买量大增现象,组织全系统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加强价格监管,对全省所有药店进行“拉网式”、不间断、全覆盖地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坐地起价等违法行为。1月22日,我们召开了价格提醒告诫会,对医药行业协会、口罩生产厂家、药店、中药饮片经销单位、大型商超进行提醒告诫,警示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1月23日起,我们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平台等,持续滚动发布提示: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并公布了12315投诉举报渠道。1月26日,我们发布了《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投诉举报和网上舆情实行即报即查即反馈。

  截至今天中午,已经对14041家药店等经营单位的价格、库存、经销记录进行了检查。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64家药店,当场责令改正。立案查处口罩违法案件32起,对哈尔滨嘉虹凯大药房等8家药店进行了公开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

  从前段时间检查情况看,相关商品的价格总体平稳。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价格监管,对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用品价格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实行每日一查,做到全覆盖、不间断,线下线上同步。我们还将加强警示提醒,将通告在所有药店门前张贴,发布警示,广而告之,推动药店自律、发动群众监督,实现群防群治。对敢于以身试法的不良商家,将依法严惩,公开曝光,并记入失信名单。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肉蛋菜等基本生活物资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以及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媒体记者: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请问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是如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

  高大伟: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各级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我们要求要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即:各采购单位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有关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快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速度,我们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组织采购。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你好,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了解到,随着黑龙江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旅游区、文化娱乐场所相继关闭,饭店也取消了聚集性宴席。现在很多人闷在家里,看到每天全国确诊病例在增加,变得焦虑不安,有人甚至产生了恐惧心理,干脆闭门不出。我想请问一下杨春杰教授,面对这样的心态,怎样自我调节?

  杨春杰:

  焦虑、憋闷、易怒、恐惧等现象,都是得了不同程度的“心病”,需要进行自我疏导调解,更重要的是要科学看待疫情,对病毒传播有正确的了解,坚定会战胜疫情的信心。

  现在有两种极端心理,一种是过度恐慌,另一种是过于淡定。过于恐慌的从除夕开始就闭门不出,认为“空气中都是病毒”。其实这是对病毒不够了解造成的过度恐慌。病毒的传播需要宿主,在空气中没有宿主不会一直存活,所以不存在“空气中都是病毒”。这种因为恐慌带来的过度自我封闭,会让人情绪低落、焦躁,长期这种负面情绪也会让人免疫力下降,就算不出门不会被传染新型冠状病毒,也容易因为免疫力下降引发其他疾病。要多给自己正面的心理暗示,就是“正能量”。如果负面暗示过多,本来没有疾病,也会感觉自己得了病。

  过于淡定的出门不戴口罩,不相信“我会那么倒霉”,坚信“被传染比被雷劈的概率还小”。面对疫情没有必要恐慌,但也不可以太大意。按照现有研究成果来看,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有较长的潜伏期,潜伏期可能传染,需要阻断传染途径。所以出门到公共场所去,戴口罩是必须的,还有洗手、不吃野味生食、家中消毒,这些主流媒体反复宣传的基本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阻断传染途径,防止疫情扩散。阻断了传染途径,你就是安全的,不在乎、不阻断,你被传染的风险就一直存在。我们每个人都要科学地看待疫情。

  面对意外到来的“超长假期”,我们要怎样科学健康地度过?我建议,要适当活动和外出、作息规律、减少刷手机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要坚定信心。

  感到自己情绪过度焦虑、易怒,不知所措时,可通过练习呼吸放松等身心调节方法,稳定焦虑、紧张、恐慌情绪。人不能离开社会、断绝沟通,要时常通过电话聊天、写日记、网络社交媒体等途径增强联系,获得来自家人与好友的支持。在当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外出散步,呼吸新鲜空气。每天保证有充足的睡眠。不出门也可以在家做瑜伽、力量训练等运动,增强机体代谢水平,改善情绪,提高自身免疫力。在“超长假期”里还可以为自己设定一些小目标,比如阅读一些图书、做一些手工,学做两道美食等,让生活变得更加多彩而有意义。

  带着过度悲观的情绪去大量阅读负面报道,容易陷入不合理认知与恐慌情绪之中。要转变认知,既看到疫情严重的一面,同时更要看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医务人员坚守岗位的一面。理性获取政府发布的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相信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这是最重要的。

  黑龙江日报记者:

  我是黑龙江日报记者: 随着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都了解到戴口罩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重要性,但还是很多人不能准确把握口罩如何选择、佩戴和脱下,以及废弃口罩如何处理,专家可否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

  目前在市场上能看到的口罩类型主要有医用防护口罩(例如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普通级别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此外,还有各种棉布口罩、海绵口罩等。我们日常防护选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就可以。N95口罩的防病效果更好,但透气性差,呼吸阻力较大,不适合长时间佩戴。

  (一)正确佩戴口罩的注意事项

  为更好地发挥口罩的防护作用,在佩戴口罩时要将折面完全展开,将口、鼻、下颌完全包住,尽量收紧口罩的松紧带,压紧鼻两侧的铝片,以减少四周的泄漏,且最好缓慢呼吸。

  佩戴口罩前应洗手,戴口罩的过程中避免手接触口罩内面,尽可能降低口罩被污染的可能。口罩要分清内外、上下。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深色面朝外,浅色面朝内;有金属条(鼻夹)一端是上方。口罩用完扔掉后必须洗手。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口罩,使用时间过久会因为大颗粒物被阻隔在口罩表面或超细颗粒物阻塞口罩过滤材料空隙中,而引起过滤效率下降和呼吸阻力上升。需要定期更换,最好每隔 4 小时更换一次。

  (二)使用后的口罩正确处置

  普通百姓在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情况下,使用后的口罩按有害垃圾处理;

  感冒发烧、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的患者(非特指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到医院就医时,可将使用过的口罩扔到医院内的黄色医疗垃圾回收专用的垃圾桶,专门处理。

  吴晶晶: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答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的相关素材我们将在会后上传到“黑龙江发布”的公共邮箱中,供大家参考。关于黑龙江疫情防控的最新进展,我们今后还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发布,省卫生健康委每天上午9点在官方网站发布疫情动态,请大家及时关注。再次感谢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和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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