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学校开学延期、企业复工,看内江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时间:2020-02-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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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5号)

  一、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在内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不早于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评估批准后另行通知。各单位包括培训机构开学前,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现场聚集性课堂活动。

  坚持“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各校要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在家学习生活的指导意见》,提倡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切实做好学生在家学习、生活的指导工作。

  二、市内各类企业按春节放假通知有序组织复工。复工企业优先考虑安排省内职工,不安排职工到疫情高危地区出差等。对春节前后出入疫情高危地区及有接触史的职工要做好人文关怀,提醒做好自我隔离和防护,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一律不得返岗。

  三、公共交通乘客、社区居民等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体温检测;对存在可疑不适症状的,要主动告知检查人员、司乘人员;对检测发现可疑不适症状的,要积极配合送医就诊。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6号)

  一、疫情防控必需品(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消毒品、75%乙醇溶液等)生产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全力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专门力量,统筹做好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物流运输、能源要素、资金等方面协调保障。

  二、鼓励相关企业扩产扩能,抓紧技术改造,研发新品,提升质量,增加产能。支持具备一定条件企业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促进尽早投产。

  三、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防控物资的企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或财政返还。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四、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收储、统一调配。

  五、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每日消毒等防控措施,对发现职工及家属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及时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企业公共食堂确需开餐的,应灵活采取分段、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编辑丨毕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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